《縣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4-03-28 來源:盱眙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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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據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文物工作,親自謀劃、指導和推動。全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提出習近平文化思想,對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方向指引。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堅持保護第一,實現從重點保護到全面保護、系統保護、整體保護,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全面掌握文物資源狀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狀況發生了較大變化,低級別文物保護狀況引發全社會關注。不管從黨中央要求、事業發展需要還是人民群眾期待出發,我們都需要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23〕18號)、《省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24﹞6號)和《市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淮政發﹝2024﹞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起草了本文件。
二、目標任務
《通知》的出臺,是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為后期進入“實戰”狀態,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撐和組織保障。旨在切實做好盱眙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縣文物的分布、類型、保存狀態等關鍵信息,為精準評估文物保護現狀,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文物保護政策提供有力支撐。
三、主要內容
《通知》就做好我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明確了總體要求、普查范圍和內容、時間安排、組織實施、工作要求等5個方面的重點任務。普查范圍為我縣區域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內容主要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普查工作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為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
四、解決問題
文物普查是摸清文物家底,發展文物事業的重要契機。我縣歷史悠久,地下重點埋藏區密集,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豐富。但是,距第三次文物普查已有17年,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狀況發生了較大變化,文物保護工作的國情、省情、市情都發生了較大變化,文物保護需要更加精確。開展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可以摸清我們的文物家底。開展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可以推動文物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協調發展,使潛在的文物資源優勢轉化成為現實的生產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