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4-03-29 來源:淮安市盱眙生態環境局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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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訂背景
原《盱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0年版)》結構基本完整,章節設置緊貼淮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層級設計清晰,具有指導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但隨著政策文件的更新、部門機構的調整,原有盱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逐漸暴露出與上位預案不銜接、部門職責不明晰等問題,該應急預案已不能適應當前環境應急工作需要,應予以修訂。
二、修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淮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縣實際修訂本預案。
三、目標任務
(一)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和職能作用,形成分級負責、分類指揮、綜合協調、逐級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體系。
(二)實行分級響應,建立協同聯動的區域聯動機制。加強與部門的協同配合,采取準確有效的應對措施,積極發揮部門聯動作用,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三)加強對環境污染危險源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體系,提高事故響應速度,及時應對處理,迅速控制并將事故影響降到最低,避免發生持續性污染事件,采取積極措施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
(四)開展環境應急相關科研工作,建設環境應急專家隊伍,提高應急科技應用水平,建立科學有效的應急機制,使應急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四、主要內容
新修訂的《盱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版)》由十一個部分組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則。明確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工作原則、適用范圍,對事件分級、應急預案體系、執行和修訂情況等進行說明。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明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明確縣現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和職責。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明確環境風險監控具體措施、預警分級劃分標準、各級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的流程、預警行動、預警措施以及預警支持系統等內容。
(四)監測研判和報告。明確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生產經營者應注重風險防控及監測研判,并規范信息報送與宣傳的內容、程序和時限、報送形式等具體要求。
(五)應急處置。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細化不同級別突發環境事件的響應主體及處置行動。明確環境應急監測方案具體內容。指出應針對不同事故類型、在不同隔離區域采取不同的現場隔離和防護措施。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和程序。
(六)后期處置。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及時開展善后工作。事發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組織制定生態環境恢復工作方案,開展生態環境恢復工作。由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必要時邀請檢察機關參加調查工作,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評估事件影響,認定事件責任,及時總結并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并向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七)應急保障。提出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與資金、應急聯動機制、應急技術、應急通信、交通與運輸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滿足應急需求。
(八)宣傳、培訓與演練。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載體及廣場宣傳活動、發放有關手冊等形式開展應急宣傳活動,落實日常培訓計劃,按照要求積極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九)責任與獎懲。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的獎懲措施。
(十)附則。對預案管理、預案解釋、以上及以下含義、預案實施時間進行規定。
(十一)附件。匯總應急指揮部成員信息、應急專家庫成員信息、應急救援隊伍信息、相關部門及單位信息、淮安市應急物資及設備情況、盱眙縣較大及以上風險等級企業名單、盱眙縣應急物資及設備情況、環境風險防控與應急措施,并附盱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告表及盱眙縣突發環境事件登記表等表格。
五、解決問題
本次預案修訂主要解決原《盱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存在的政策更新、部門變化、與上位預案銜接不足、職責不明等問題,通過修訂提升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及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外但可能造成本縣生態環境較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六、修訂說明
本次預案主要修訂內容:(一)更新編制依據和工作原則,增補了預案體系內容;(二)修改了相關成員單位職責和任務分工;(三)更新了預警信息發布要求;(四)增補了風險防控內容,修改了監測和信息收集、先期處置、研判和報告等內容;(五)細化了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職責內容;(六)更新了善后處置職責內容,明確污染損害評估、總結評估主體;(七)更新各保障機制職責與責任主體;(八)細化完善預案培訓、演練要求與責任主體;(九)明確預案管理要求。
本次預案修訂有利于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完善本縣預防、預警體系,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