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
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3號)和《關于執行長三角地區定點醫藥機構確定評估指標的通知》(淮醫保發〔2024〕10號)等文件規定,經醫藥機構申請、醫保中心受理初審、現場勘察、綜合評估,盱眙百康大藥房有限公司具備我縣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條件,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止,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通過來人、來電或來信等形式,向盱眙縣醫療保障局反映。反映問題和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必要時應提供真實數據;反映者須提供真實姓名及確切的聯系方式,以便查結后回復。對反映內容不實或隱瞞自己真實身份的,不予回復。
監督電話:0517-89720212
郵 編:211700
通訊地址:盱眙縣醫療保障局(企業服務大廈10樓1010室)
盱眙縣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2日